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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九百三十六章 我是能吃苦的(1 / 1)

绛珠草看起来是无惧生死,但是生死间有大恐怖,如果可以不死的话,谁又舍得死?

事实上,它孤零零地生长在天地间这么久,不止一次遇到强大异类,想要吞噬它的道韵——甚至连它的皮囊都不想放过。

因为它的战力弱小,很多时候无力反抗,只能躺倒任捶,但是它不愧是受到天地气运所钟爱的,每每遇到强敌,总能匪夷所思地化险为夷,久而久之,它对生死也就无所谓了。

但要说面临死亡的时候,它一点都不会抗争,那也不对,起码上次独角大鲵发现它之后,原本是想吞噬掉它的,于是它马上往溪水里释放了一点灵韵,结果独角大鲵就被吸引住了。

独角大鲵已经修至元婴,这可不止是初通灵智了,公母俩商量一下,觉得与其吃掉绛珠草,不如细水长流慢慢享用,相当于是有了一个长期的灵韵供货商,更有助于后代的成长。

想来人类始祖第一次开始豢养家畜的时候,也是出于类似的打算吧?

绛珠草并不在意对方怎么看自己,更不担心自己晋阶出窍的时候,对方可能改弦易张吃掉自己,因为那个可能性实在太小了,它相信在那之前,大鲵会遇到强横的对头。

到了那个时候,就又是下一个历史进程了。被天地气运钟爱的灵物,就是这么自信!

甚至在它和大鲵群相熟之后,还指挥它们帮着自己遮蔽气息,并且告诉它们,不得在自己附近吵闹,想要折腾的话,走得远点!

大鲵的小暴脾气,哪里受得了这个?当即就翻脸了——你想教我做事?

当然,原话并不是这么说的,但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

绛珠草就表示,我休息不好的话,汇集灵韵的速度就慢。

于是,大鲵一家骂骂咧咧地向下游游了一段距离……

绛珠草的猜测没有错,大鲵群终于是遇到了对头,那对头强横无比,将所有大鲵都活捉了,不过很显然,新来者并不是不想杀生,而是想……吃新鲜的。

绛珠草对轩辕不器的眼神太熟悉了——很多强横存在打自己主意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

它没有为大鲵一家感到悲哀,因为独角大鲵平时也吃肉,遭遇了这么强的敌手,只能说是运气不好。

绛珠草不太清楚对方打算如何对付自己,它也不想去了解——就是这么佛系。

只要对方没有流露出吞噬之意,它就没有主动沟通的兴趣,谁知道这个强者能待多久?

一语成谶!这强者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打量它几眼,就来了新的强者,而前面那个强得离谱的家伙,甚至不敢招惹后来者……

好吧,后来的这位……也许也待不了多久,绛珠草对此真的麻木了,在它漫长的生命中,这都是无足轻重的片刻,只要对方没打算吞噬自己,它甚至有点瞌睡了。

然后它就惊闻……此前那个强者,是想要把自己带走吃掉?

那么,相较这个悲惨的结果,搬家也不是不能接受,但它还是想挣扎一下,“你们说的固魂丹……是什么东西?没准我有……可以用它来换我的性命吗?”

镜灵闻言,精神顿时就是一震,“你有几颗?”

“你给我闭嘴!”冯君快气死了,对方都不知道固魂丹长什么样,你就先问有几颗,照这么做生意,你要是不赔到姥姥家,我跟你姓!不过话说……你有姥姥吗?

然后他看向绛珠草,取出了一颗固魂丹,打开了瓶盖,“就是这种东西,你有吗?”

“有,我有两颗,”绛珠草的神念逐渐连贯了起来,显然是此前一直不跟人交流,导致神念沟通不顺畅,“我希望能赎取我的性命。”

虽然生死看淡了,但是如果有活命的可能,它当然也会争取一下。

大佬的神念冒了出来,没什么情绪,“先拿出来看看。”

然而,绛珠草虽然单纯,一些基本常识还是有的,“你不会想抢劫吧?先劫后杀的那种。”

冯君懒得多话,直接摸出手机开始搜索,不过大佬这次颇有高人之风,“一条根须扎进地下那么深……让我看看,哈,尽头居然裹着储物手镯?”

“这是……我的!”绛珠草前所未有地紧张了起来,“我家老祖送我的!”

“你家老祖!吼吼吼,”阴魂笑出了猪叫声,“绛珠草什么时候有老祖了?你是注孤生的运气!”

“注孤……生?”绛珠草有点不懂这个梗,“那是什么?”

“就是别假装自己有靠山,”大佬又是阴森森地一笑,“打劫,先劫后杀的那种……老实交出储物袋,我允许你挑选一种死法!”

“那你还是杀了我吧,”绛珠草终究还是不怎么害怕死亡,事实上,它连要挟对手都不太娴熟,“我生气了,这储物手镯……我打算毁掉!”

“那我会让你死得很煎熬,”大佬狞笑一声,“你知道植物命火吗?我把你烧得差不多,再用生命之心救活你……能杀你一百万年,你考虑清楚了吗?”

“生命之心?”绛珠草明显愣了一愣,沉默片刻后发问,“咱们打算怎么搬家?”

“搬家的话,就用不到生命之心了,”大佬冷哼一声,“你也不要问怎么搬家,反正我正缺个侍女……算你走运!”

“绛珠本是仙脉,”绛珠草傲然回答,“岂能在他人门下奔走?”

“嗯?”大佬轻哼一声,放出一股气势来,也不算强横,但是洋溢着浓浓的木之生机。

冯君和镜灵都没觉得意外,因为两人都知道,阴魂大佬是有根脚的木妖,但是绛珠草却直接感受到了,“您是……您是木之始祖?”

“我不是!”大佬冷冷地回答,“我不是木之元祖,却远胜始祖。”

木之元祖,一般被认为是建木,一株能撑起一个世界的存在,搁在玄幻小说叫世界树。

相较而言,其他的几大神树就要差一点,比如说扶桑、帝休之类的。

但是木之始祖就多了,第一棵柳树是始祖,第一棵槐树也是始祖。

简单来说,大佬起码把自己摆放到了梧桐、若木这个级别,不过话又说回来,它只说自己不是元祖……没准是自比元祖。

绛珠草的心里,其实也不怕跟若木、帝休相比,可能比扶桑、梧桐稍微弱一点,然而,它虽然天赋神通不行,但是论起对道韵的掌握,只比建木逊色半筹。

反正眼下看来,打是打不过,好在对方虽然根脚未必比它强,但也算拿得出手了,做个随侍倒也不算丢人,“前辈见多识广,既然是安排了搬家,想必也熟知小修的生长环境了?”

“那是,”镜灵狞笑一声,“一定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青龙绛珠汤的滋味才更有道韵。”

它是随口吓唬人,纯粹的起哄架秧子,别说是大佬了,连绛珠草都只做没有听到。

大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冯君,“冯山主,白砾滩的好处……你想到了吗?”

冯君听得一翻白眼,刚才我正等你说呢,结果咱们就到地方了,现在你问我?

不过他终究是天资聪颖之辈,既然白砾滩的坏处是嘈杂、灵气差一点,那么好处的话……“您是说我有界域眷顾?”

“界域眷顾吗?”绛珠草的修为要差一点,而且它也不擅长探查别人,真不知道冯君居然身具界域眷顾,不过对它这注重道意的生灵来说,这也不差了。

哪怕它也是受天地气运钟爱的,可一个是县官,一个是现管,双重保险就是喜上加喜,所以它表示,“这个……倒也不错。”

希望不要太嘈杂,灵气也能供应得上吧。

“你说得不错,但是没有说到点上,”大佬悠悠地表示,“白砾滩有同道气场啊!~”

同道气场……冯君听得有点傻眼,这跟道意有什么关系?

“大道气场?”绛珠草顿时就激动了起来,“这个好啊,是什么属性的?”

别人只说是同道气场,但是事实上,同道气场原本就是天道意志的体现——没有天道意志的支持,谁家能弄出同道气场来?

“没有属性,出尘晋阶金丹的同道气场,”大佬淡淡地回答,但是不管怎么听,都能从它的语气里,听出若有若无的凡尔赛气息,“天琴小修都去那里晋阶,无非感应多一点。”

“我觉得可以搬家,”不知道何时起,绛珠草一条细长的叶子上,卷住了一个白色的手镯,“同道气场是嘈杂了一些,但我也是能吃得了苦的。”

天可怜见,它的成长最需要的就是道意,而且最好不要有属性,它需要单纯的大道之意,给它面前丢一块道碑,它未必会感谢——有属性的道意,对它增益不多,还有可能是毒药。

修者晋阶的大道气场,人气肯定是污浊的,但是用两分法或者辩证手段来分析的话,有清自有浊,有浊自有清——道家的说法是,阴阳原本是一体两面。

绛珠草真的喜欢清净,不过既然是大道机缘当前,它也不介意“闹中取静”。

我倒是知道林黛玉进了红尘,冯君看着半人高的兰花若有所思:不过林黛玉搬家,是自己动手的吗?而且……你确定自己真的能吃苦?

(更新到,下旬了,有人看出新的月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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