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得迷迷糊糊的秦宇并不知道,在白葳蕤旁边,还站着面色阴沉的方雪晴。
白葳蕤尴尬的看着方雪晴:“方总,这……”
方雪晴神情复杂,最后她叹了口气:“或许,这就是命吧!”
第二天,等秦宇睁开眼睛,已是中午。
糟糕,迟到了!
这是他的第一念头,不过很快他又放下心。
对秦宇来说,典当行的工作已经没有那么重要,最多辞职走人就是。
就这样,秦宇懒洋洋地起床,懒洋洋地洗手洗脸刷牙,顺道吃了个懒洋洋的早餐加午餐,才懒洋洋的来到德兴典当行。
白葳蕤依旧在办公室等自己,只是和平时珠圆玉润不同,此时她面色憔悴,神思不属。
秦宇一愣:“你这是怎么了?不就是半天没上班嘛。
而且你好像说过,我现在在典当行是自由人,不需要按时打卡。
行了行了,让你扣点工资可以吧。
半天的工资啊!不能多扣,不然我就不干了。”
连秦宇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可能是第一个敢和老板如此说话的员工。
看着秦宇,白葳蕤表情非常奇怪。
她之所以面容憔悴,是昨天晚上一夜没睡。
知道老太太吃了秦宇配置的回光返照丹,只剩下半天命后,她便陪着方雪晴一直到天亮。
其中的忧惧、恐慌、不知所措,把她的精气神几乎消耗殆尽。
白葳蕤根本不敢想象,如果老太太出了事,她该怎么办?
但结果却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方老太太非但没有任何异常,精神反而越来越好,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
方雪晴终于意识到,这其中应该有误会。
她立刻嘱咐白葳蕤回家休息。
尽管身心俱疲,但白葳蕤哪里睡得着?
她便坐在秦宇的办公室等待,想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方老太太?只剩下半天命?”
听了白葳蕤的话,秦宇迷茫半天,才道:“昨天你真和我打电话了?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白葳蕤:“……”
秦宇像是忽然想起什么,道:“你的意思,该不会说若那个老太太出了问题,就是我害的吧?
告诉你们,这事和我半天关系没有。
药方是同仁堂提供的,我只是感觉那株人参有点不同,才让你们试试。
而那位白师傅也确认了没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追责,同仁堂首当其冲,那位方女士情急之下乱投医,也罪不容赦。
整个过程,我既没有收钱,也没参与治疗,所以你懂的……”
听秦宇头头是道的辩解,白葳蕤已不知该如何解释。
她只好道:“老太太没事,那种药效果很好。”
秦宇:“?”
白葳蕤见秦宇死死盯着自己,忍不住问:“你看我干什么?”
秦宇道:“我说,你说这些话,不会是想独吞我的功劳吧?
先拿药有问题吓唬人,等我惊慌失措,又说没事。
这样既不用付我报酬,还能收获我的感激。
奸商,绝对的奸商!”
白葳蕤:“……”
她正要解释,门铃响起。
秦宇说请进,就看到了金仲鳞。
金仲鳞没想到白葳蕤也在,不禁一愣。
秦宇却不管这些,他问:“什么事?”
“这个……”金仲鳞有点不好意思开口。
秦宇不耐烦道:“说啊,又没有外人,是吧,小白?”
白葳蕤:“……”
她道:“有事直接说就好,若我不方便听,可以出去。”
金仲鳞忙道:“怎么会不方便,是这样,之前来当酒的那个郑云洁想请咱们吃饭。”
秦宇一愣:“请咱们?太好了,什么时候?”
“越快越好,除了吃饭,郑女士还安排了一些节目。”
“哪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说着看了白葳蕤一眼:“我们这是陪客户吃饭,可不是故意旷工……要不一起去?”
白葳蕤摇摇头:“你们去就好,我昨天一夜没睡,想休息休息。”
秦宇也不勉强,招呼着金仲鳞就走出了门。
看着大大咧咧的秦宇,以及言听计从的白葳蕤,金仲鳞心中那叫一个狐疑。
要知道,白葳蕤可是白家新一代的继承人,也就是说,未来的典当行,都是她说的算。
虽然在白久兴的建议下,白葳蕤拜了秦宇为老师。
但只要不是傻瓜,就知道,这只是个形式而已。
结果秦宇好像真成了老师,而白葳蕤,也真像一个学生。
摇摇头,金仲鳞把这些想法挥之脑后。
虽然他和秦宇一起来面试,而且论年龄资历,都甩对方几条街。
可他知道,在德行典当行,秦宇以彻底和自己拉开了档次。
这个行业虽然也会论资排辈,但却在双方水平差不多的前提下才成立。
若有人水平比自己高太多太多,哪怕自己资历再深厚,对对方也得毕恭毕敬。
秦宇走出门,赫然发现凌薇也在。
双方打个招呼,便坐车朝目的地进发。
二十分钟后。
《昨夜时光》!
卧槽!
看着这里的布局,秦宇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此地竟然是传说中私人会所。
私人会所这东西,秦宇之前没去过,也不知道长什么样。
他一直认为,这玩意有点像酒吧、迪厅等娱乐场所的结合体,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嗨就怎么嗨。
但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所谓的私人会所,给人最大的感受,是它犹如家一般温馨。
像家,但比呆在家更舒服。
因为这里有各种各样的美食,酒水,想吃就吃,想拿就拿。
想健身有健身房,想休息有圆床沙发。
舒缓的音乐,米黄色的装饰,不冷也不热的温度……让人流连忘返。
秦宇三人来的时候,这里已经零零星星坐了好几个人。
看来郑云洁请的,并非自己一个。
秦宇可不管这些,此刻,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到了美食区。
然后,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一米长的大龙虾,锅盖大的帝王蟹,海参、鲍鱼……
全是他平时在网上看过,却从没吃过的好东西。
快步走过去,秦宇直接掰了一个帝王蟹的夹子。
沪上人最喜欢吃的就是螃蟹。
每年螃蟹成熟的季节,不管收入如何,都要吃上几顿解解馋。
所以,只要一看有人吃螃蟹,秦宇就极度无语。
他曾和同学一起吃过一次,之后就不再吃了。
因为这玩意好坑。
一只巴掌大的螃蟹,也就壳内有一两口肉。
至于八条腿里,倒腾半天,才能倒腾出点肉渣。
唯一好吃的是蟹黄,口感类似咸鸭蛋黄,很香。
可直接吃鸭蛋黄不就好了?
一枚鸭蛋两块,一只螃蟹两百……
直到今天。
看着比大腿还粗的蟹螯,秦宇拿起勺子,很轻松就挖出一大碗肉。
加入调料入味后,他吃的那叫一个香。
“切,土包子!”看着狼吞虎咽的秦宇,一个不屑的声音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