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从居民楼出来已经接近中午,沈云黎将车开到了商场。

他工作的时候,会点外卖送到家里,最近几天她都是这么吃的,而今天早上看她烤面包的样子似乎很娴熟。

“会做饭吗?”沈云黎问。

一家粤菜馆内,一大一小相对而坐,沈云黎看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特意挑了这家菜馆,只不过周六人有点多。

“不会。”乔眠摇了摇头。

以前家里都是张阿姨做饭,想到张阿姨乔眠不禁一阵伤神,张阿姨对她真的很好,只不过家里不是很富裕,以后读书还得花好多钱,肯定不会把她接回去,况且亲生妈妈都还不要自己,外人谁会要她这个累赘……

只有面前这个傻乎乎的叔叔吧!

在沈云黎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小女孩儿用傻乎乎和叔叔来定义了。

吃过饭,沈云黎又带乔眠上楼,跟着地标走到童装和女装的位置。

不知道这几天她是怎么用一只手打理自己的,除了头发有些毛躁,其他倒是干干净净。身上还是穿着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那件白色的裙子,还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他衣柜里拿走一件白色衬衫,在家替换着穿。

倒真是当成自己家了,沈云黎轻笑。

他很少逛街,一般都直接走到自己喜欢的店,试过之后,挑同样款式的黑白灰三件再搭配领带就好了。

逛女装更少,只不过这两年来,还算比较频繁……

沈云黎掩下不经意流露的情绪,慢慢得往前走,看见面前这间触目可及都是粉色的店,他直觉地想绕过,但出于对女孩儿喜好的了解,还是问了问:“要进去吗?”

乔眠望了一眼,摇了摇头。

于是两个人接着往前走,乔眠跟在他身后,低头望着地板有些心不在焉,最终还是扯住了沈云黎的裤子。

“可以不买这么贵的。”乔眠抬头,吃力的仰望着他,感觉脖颈泛酸。

这间商场爸爸带她来过几次,都很贵,而她现在已经麻烦他很多了,乔眠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小麻烦。

性格不错,沈云黎又发现了她一个优点。

她的脖子几乎已经仰成直角,沈云黎不自觉的嘴角爬上笑容,他稍微弯下身体,为她整理下额头的纱布。

“不贵,以后我都会给你最好的。”

一丝丝甘甜在心间流窜,乔眠嘴角控制不住的向两边轻扯,说谢谢吗?似乎分量太轻了。

“谢谢,谢谢。”

那就说两遍吧。

终于在一间店里,沈云黎给她买了两条裙子,两件套装,还有两件睡衣。

而从沈云黎刷卡的姿势,乔眠知道,这个傻乎乎的叔叔应该很富有。

衣服买完之后,沈云黎扫了一眼她身上的伤,也不敢让她多走,正准备回去,突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云黎。”

沈云黎转身,夏晟闻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和一个女人并肩走过来,不知道这是今年的第几个。

“你是不是走错楼层了?”夏晟闻笑得人畜无害,暗暗调侃着沈云黎,只不过走到跟前才看到他身后的乔眠,仿佛发现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哟,小妹妹好啊,我叫夏晟闻,你可以叫我晟闻哥哥。”

乔眠抬头望了沈云黎一眼,看见他微微点头后,才上前一步。

“叔叔好。”乖巧礼貌。

夏晟闻:“……我有那么老吗?”

“不老。”乔眠很诚实。

场景有些似曾相识,沈云黎眉梢带着浅笑:“别吓着孩子。”

说着将乔眠拉到自己身边。

夏晟闻身边的女人始终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和沈云黎暗暗点头示意后就没再说话。

“晚上有空么,喝一杯?”夏晟闻问。

“好。”沈云黎应下。

没有太多停留,不久之后四个人两两分开,各自离去。

周末的下午,夏日的午后,每一个词都可以来形容阳光的明媚和惬意。

沈云黎从酒架上取下一只玻璃杯,坐在卧室内的沙发上,往其中加入少许冰块,将有着“绿色魔酒”之称的“修道院陈酿绿酒”倒入杯中,杯中迷人色泽在阳光和冰块的映衬下更加优雅。

绿色魔酒是1605年在法国阿尔卑斯山沙特勒兹修道院内,使用130余种药草酿制而成的,沈云黎端着酒杯往鼻间轻凑,浓郁的酒香还没入口,似乎已经醉了胸膛。

冰凉的液体漫入喉舌,瞬间消失不见,只留愈来愈强的余韵,在胸腔发酵,充满诱惑。

室内的黑色复古音响中播放着悠扬的巴洛克室内乐,他双眼轻闭,身体每个细胞都放松下来。

沈云黎爱酒,每个周末的午后,都会啜饮几杯,但又和那些嗜酒如命的酒徒不一样,他欣赏这些漂亮液体醇正凛冽的清香,只要轻轻的摇晃酒杯,鼻尖轻嗅,他就能知道这是产自西班牙的小麦还是阿尔卑斯山的泉水。

他喜欢这么细细的品,仿佛在欣赏一位在深深庭院中优雅端坐的美人,又像是情人间亲昵的问候。

然而桌子上手机的突然震动,打破了这片宁静。

沈云黎看了一眼屏幕上那个名字,沉默了几秒,接起电话。

“喂?”他放下酒杯,点了支烟。

那边也是一片沉默,过了片刻才响起一个温柔的女声:“你换锁了?”

不知道是酒的发酵,还是烟的缭绕,沈云黎发觉脑海仿佛有层缥缈的云雾,朦胧,他眼睫低垂,眼框的情绪有些浓重:“嗯。”

有一天习惯性地忘带钥匙,他以为家里还会有人给他开门,只不过有些事情终究是他忘了,索性换了把锁。

但他不想解释,没有意义。

“我明天下午两点的机票。”女人悲伤语调中蕴含着满满的期待,明知道结果却还忍不住期待。

仿佛有感应似的,怕听到他的拒绝,女人再次开口,语调哽咽:“云黎,你知道的,只要你开口,我就不走……我不去美国,我们还会在一起,和原来一样。”

每一个字都清晰深刻的传入沈云黎的脑海,他有些乱,很想抓住什么……而手碰到桌子上的酒杯,没有抓稳。

“咔嚓——”

清脆的声响中,杯子支离破碎,酒液飞溅。

“一路顺风。”沈云黎喉结轻动。

电话那边久久的沉默,仿佛尘埃落地后心死的寂静,片刻过后,女人问:“我回来后,我们还会在一起吗?”

沈云黎喉咙干涩,想喝酒,而酒杯却已经碎了。

女人久久等不到答案,电话挂断了。

本来惬意的下午却不太平静,沈云黎暗藏的情绪发酵地有些溢出来了,收拾好房间的凌乱,他换了身衣服,手提着头盔走出家门。

夏日的傍晚,天边云彩烧得浓烈,颜色艳丽,人烟寥寥的郊外,平坦的公路蜿蜒延伸到天的尽头。

寂静的旷野传来一阵摩托车性感的轰鸣,一辆线条流畅的黑色雅马哈R1疾驰而过,几秒钟便不见了踪影,只剩下那别具特色的尾音让人心动。

男人西装革履沉稳自持的外表下,也有股引而不发的野性狂傲。沈云黎喜欢带着头盔骑着摩托在野外穿梭,或风和日丽,或大雨倾盆。

他就是这样,绅士,冷静自持,七分沉稳三分野性,另加少许温柔,是给乔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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