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吃邹父的手艺了,想念的紧。尤其是那个子姜炒鸭,林义更是频频下筷子。
见他这么爱吃子姜炒鸭,邹父邹母只夹了点边边角角,刻意把好的让给女儿和小义吃。
其实这也不能怪林义,这种行为也是被后世给荼毒戕害的。
后世由于转基因食品大行其道,很多人生活条件好了,都开始注重养生,基本不吃纯饲料喂养的鸡鸭鹅、鱼,以及这种饲料猪肉。
而林义也是被周边人日积月累的唠叨下给洗脑了。城里的鸡鸭他碰都不碰,去饭店也从来不点。
总觉得不卫生,总觉得是转基因产品,也总认为城里的鸡鸭鱼肉容易得瘟疫,肉质没那么好吃。
反正吧,里面有些观念是对的。而有一些就是社会大同下,一种偏执思想的表现。
而有时候实在想吃鸡鸭了,就趁回老家的间隙打打牙祭,或者托回农村的同学朋友带一些出来。
所以这也是林义和大长腿对本土鸭肉爱不释手的理由。
听两人不喜欢城里的鸡鸭,邹母当即就和邹父商量来着,回老家后多从邻居家里买些土鸡土鸭杀好风干,给两人带出去。
还说以后每隔两月,就给他们寄一些出来。这是完完全全把林义当做准女婿的节奏了。
菜炒的好,辣子也对口味,这顿中饭林义吃的甚是满意。
饭后,目送林义开车去他大伯家,立在路边的邹母终于忍不住问女儿,“小义什么时候买的车?”
听到自家媳妇问了自己不好意思开口的问题,邹父的目光也是瞬间投了过来。
“大半年了吧。”扫了眼“不争气”的父母,大长腿也是有点无力。
林家大伯还是老样子,没太大变化。一样红光满面,一样的大秃顶上稀稀拉拉的飘着几根白发,精神抖擞。
林义来到一中的时候,人家正在传达室和几个老头喝二锅头、吃花生米、拉二胡。有情有调,各个脸上笑呵呵的,显然很是满意现在的生活。
见到他回来,林家大伯很是高兴,舌灿莲花的,一边和几位老友炫耀“这是我家小义”、“诶,是在外面挣了些钱”、“车啊,这车就是他自己挣钱买的啊”、“出息,从小这么聪明,是该有点出息了...”。
逻辑清晰、口齿轻快的回应着这些老伙计的同时,还一边小跑过来帮林义下礼物、提东西。
和一众人打过招呼,视线在传达室里扫了一圈,林义低声问,“您在这当门卫?”
林家大伯没觉得不好意思,“退休了没事干,闲不住就找了份事做。我觉得当门卫挺好,即交了朋友挣了工钱,还能看着你那不争气的哥。”
提着东西走了一段,林义见旁边没人了,就好奇问,“凯哥又怎么了?”
林家大伯扫了眼四周,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的低声骂道:“还能怎么了,这个混不吝又和以前那女的偷偷摸摸搞到一起了。
两人自以为是,认为地下工作做得好,也不想想他老子以前是干什么的。”
林义明白,大伯口中“以前那女的”就是指林凯的前任女友。
其实在他看来,这前任女友是真心不错,外貌、学历和工作也算百里挑一,体面。
可惜的是老天不庇佑她,不能生崽,天生的铁公鸡。在这年代,女人有这样一个致命缺陷,基本等于葬送了婚姻前程。
不然相爱4年的两人早就结婚了。哪还有后面这些鸡毛蒜皮的臭事。
从记忆里抽丝剥茧,林义知道这两人还会暗地里纠缠好些年,于是也不在问。
不过他心里也在腹诽,大伯啊大伯,您老爷子就趁这段时间赶紧蹦跶吧。
再过半年,再过半年就有人迫不得已来认您做爸了,突然多出来个女儿,我看您到时候怎么交差。
这可真是一个极品瓜啊,林义想想就觉得美,都恨不得现在就开吃了。
半年不见,林凯第一句话就是“你买私家车了?”,第二句话就是“钥匙给我,让我过过瘾。”
林义一边掏钥匙,一边不信任的问,“你会开么?这可不是摩托车,也不是手摇拖拉机。”
这位凯哥和煦一笑,一口气把嘴里的半截烟吸完,烟屁股一丟就不以为意的表示,“多大点事,操场这么大,还能出事不成。”
林义还是有些担心,连忙追问,“知道哪是油门,哪是刹车么?”
林凯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气死人不偿命的话,“不和三轮车差不多,我自己横竖试试就知道了。”
好一个我自己横竖试试就知道了,真是一个不怕死的社畜。
有点不放心,不得已,林义跟了上去,坐在副驾驶手把手亲自教了好几遍才宽心下来。
教了一个多小时,有着驾驶天赋的林凯还真学的有模有样了,林义这才敢下车。
大伯母在走廊尽头半眯着褶皱眼袋晒太阳,一边看儿子学开车,一边磕南瓜子。
见到林义上来,立马招手,一脸慈祥的笑容说,“嗯,有点瘦,还可以胖点,过年要多吃些好的才行。”
林义有些欲哭无泪。176的个子118斤,我这是标准身材好不好。难道一定要变成胖子,您老人家才觉得不瘦吗。
心里虽然是这么想,但嘴巴上却是另外一番说辞,“行,好久没吃咱家大伯母的手艺了,还别说,真怪想念的。”
大伯母笑呵呵点点头,随即探头低声问,“你姐说你有女朋友了,叫什么?好像叫米什么来着?听说是一蛮漂亮的姑娘。”
“叫米珈。”林义睁着眼睛看成精的老人家表演,也不识破。
“比其润还生的好看?”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吧,都不差。”林义知道这位大伯母很偏爱宋其润,所以也不贬低人家。
客观来讲,宋其润各方面其实真不差的,至少可以和金妍媲美。就是那妞儿吧,像那妈,有点儿清高。
再者林义先入为主,对她印象不怎么好。
加上前生里“大伯撮合的相亲的尴尬场面历历在目”,他也实在没法对那母女有好脸色。
还有,以林义的性子,也不喜欢在背后贬低人。他一直遵守为人处世的丛林法则,坚定认为这是一个花花轿子人人抬的现实世界,敢说实话都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要不得滴!
大伯母人虽善良,可肚子里的花花肠子也不少,立时就问,“是吗?这么好啊,那什么时候把米珈带来我看看?”
林义,“......”
陪着两老聊了会,林义得知他们今年要回老家上村过年后,就以上厕所为由跑了。
真是两句话不离结婚,三句话不离米珈,四句话不离毕业后赶紧生孩子继承家业。这还怎么一起愉快的玩耍呀。
跑路吧!
没去厕所,他直接去了小树林子。
先是找到武荣刻字的树,“米珈”二字虽然被大自然侵蚀了些,却依然清晰可见。
杵着静静地立了会,情不自禁伸手在“米珈”二字上摩挲了许久,林义转头去了武荣说的“东边林子,靠围墙的第十三棵桂花树”。
从东边开始数,1,2,
第十三棵桂花树很好找。只是林义走到跟前的时候,有些诧异,想象中的场景并没有出现。
印入眼帘的是一块方方正正的脱脂树干,一块树皮显然被人割走了。
刀口细腻整齐,细细观察了会,林义敢肯定,这树皮割走绝对不超过一个礼拜。
理由嘛,很简单。因为剥皮处痕迹新鲜,树脂都还未干,隐隐约约能闻到一股子树脂的生气。
米珈割走的吗?还是其他人的恶作剧?
理由是什么?
怕自己发现?
这一刻,林义猜测了很多,但依然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个念头告诉他,直接打电话问米珈,后者出于对自己的喜欢,也许会告诉自己答案。
但脑子里另一个念头告诉自己,还是一切顺其自然吧,给米珈一些自己的私人空间。反正已经得到她的心了,等得到她身子的时候,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只是
林义觉着吧,随着时间的推移,总能等来水到渠成的契机,那时候得到人家的身子也许并不会太难。
难的是得到身子后该怎么办?
黄婷可不是邹母,也不是小卖部的邻家婶子。人家可是实打实的海龟精英,纯粹主义者。不仅有眼界,条件好;还有她自己独立的人生观,价值观。
就算自己再优秀,也不一定同意唯一的掌上明珠和自己这样的“渣男”纠缠不清。
别以为人家追星,那只是情怀和情调。也别以为人家对自己过往还算热情,就以为人家就那样了。好处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