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抛弃(1 / 1)

现在就算是要了约翰的性命,他也是拿不出一个亿的,此前他的钱,全部投入了一个项目,结果都打水漂了。

他浑身上下的家底,就这么一只萨摩耶了。

说实话,他还真舍不得。

陆爷,您看这狗子多可爱,比我这条贱命值钱多了,您把它拿走,放我一条生路吧······

狗子象征性地嚎了几下,委屈可怜,嗷!嗷!嗷!

陆繁生有些不悦,他并不喜欢狗。

……

狗子似乎很怕陆繁生不要自己,赶紧绕着他转了几圈。

陆繁生脑子里就一个念头,雪白的胖团子。

可他突然想到,夏星冉会不会喜欢这雪团子呢?

仅仅就这么想了下,陆繁生想带走这狗子了。

万一她就喜欢呢?

于是,陆繁生单手拎起狗子,丢给约翰一句话,

给你一个月时间。

要是这狗子不讨她的喜欢,他还得追回那一个亿·····

······

夏星冉来这里比赛,见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比如说她曾经的好搭档,米斯先生。

今日的米斯,已经是享誉国内外的设计师了,他正坐在评委席上。

而夏星冉只能从来再来。

她抛去了过去的身份,也就意味着,她抛去了过去的荣宠与耻辱,一切归为原点,重新出发。

这场比赛,对于设计者来说,是最有价值的一次比赛,比赛的奖杯,含金量亦是最高的,一旦获奖,必定会声名鹊起。

夏星冉准备了很久,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获奖。

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胜负欲很强的人,无论做什么,就要求自己要赢。

主持人准备公布获奖名单之前,她说了一大串的话。

夏星冉静静地听着那流利的英文,面上毫无表情,她的掌心却开始在冒汗。

在设计这条路上,夏星冉走得都太过顺利,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所有人都说她很有天赋,与生俱来就有的天赋,轻轻松松就可以成名。

她承担了那么多年的厚誉,不是没有迷失过的。

现在铅华洗净,从头再来,夏星冉体会到了她从前没有过的紧张感。

经历过死亡之后,夏星冉的设计风格变了很多,如今的风格奇异瑰丽、暗黑毁灭······

这种风格注定成为不了大众审美。

她害怕会输。

……

主持人的强调拔高。

结果出来了,获奖者是一名中年设计师,她的作品,能给人一种温暖明媚之感,从心里可油然而生一种快乐。

这样的作品,获奖是众望所归。

······

夏星冉的指甲扎进了掌心。

果然,越是害怕,就越是会输。

失落感,如同海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

她这一叶孤舟,被浪打翻,沉入底部。

输了。

难过是正常的。

夏星冉掏出手机,想问问陆繁生什么时候结束,可以过来接她。

她想逃离这里。

就做一只缩头乌龟吧,逃的远远的。

【陆总,你生意谈好了吗?】

点击发送。

很快,她收到了回复。

【十分钟。】

陆繁生一向很准时,说是十分钟,就是十分钟。

夏星冉只要再等十分钟,她就可以离开了。

她看着那些人簇拥在获奖者的身边,脸上洋溢着祝福的笑容,不知道有几分真情几分假意。

总之,她做不到,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去祝贺一个成功者。

顾清有句话说的没错,夏星冉就是很傲,像一只孔雀,容易招人喜欢,也容易招人讨厌。

知世故,而不世故。

……

失败者不配拥有这一场狂欢。

夏星冉从席位上起身离开,就当她转身的时候,背后,有个人叫住了她。

唐小姐,请等一下。

是米斯的声音。

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米斯的中文还是说得蹩脚。

夏星冉停住脚步,回头看着米斯,你好。

米斯金发碧眼,模样好看,一笑起来,眼睛就像是在发电,我想和你聊一聊,可以吗?

夏星冉:当然可以。

米斯很是个极度追求艺术的人,可以说,他已经准备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艺术了,他这个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钻研艺术作品。

我看过你的设计作品了,很有意思。

夏星冉和米斯虽然是旧相识,但她现在这样,没几个人会认出来,米斯认不出她,是正常的。

谢谢,我就当你在安慰我了。

不不不,不是安慰,虽然很遗憾你这次没能获奖,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的作品,有一种能冲破地狱的力量,即便黑暗无穷,萤火微小,也终能······

米斯已经陷入了他的思维当中,他好多年没有发现过这样有力度的作品了,一定不能放过。

夏星冉淡淡笑着,谢谢,可输了就是输了。

一次的输赢,并不能意味什么。唐小姐,能交个朋友吗?

米斯是个很直接的人,他就是单纯想认识一下这个设计者,便把自己的名片给了夏星冉。

要知道,设计界里有多少人想得到米斯的亲睐,可他这个人品味独特,一般人摸不到。

夏星冉接过名片,点了点头。

即便如此,她心里的失落感还是无法减轻。

······

夏星冉走出去了,她看到一个人在等着她。

准确来说,是一人,和一狗。

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和浑身雪白的萨摩耶。

男人面无表情,萨摩耶一脸憨笑。

画面还挺······和谐的?

陆繁生打开车门,对夏星冉说:上车。

夏星冉坐上车,那萨摩耶就跳到了她的怀里,它蹭了蹭她的手臂,似乎觉得这里比较舒服,便乖乖地靠着。

这狗子还挺乖的。

狗子点了点头,嗷呜!

陆总,你从哪里弄来的狗子?

陆繁生说:捡的。

花了一个亿,捡的。

夏星冉揉了揉狗子的头,软软的,手感不错,我挺喜欢的。

陆繁生还担心夏星冉不喜欢呢,喜欢就好,那就给你了。

夏星冉:这么可爱的狗,你就给我了?

我不喜欢狗,你养着吧。

这句话,陆繁生没有骗她,他是真的不喜欢狗。

因为小时候,陆繁生被狗咬过。

……

那年他五岁。

收养陆繁生的一对夫妇,在他睡着的时候,带着他们还在襁褓中的亲生儿子,买了凌晨一点的火车票,离开了。

陆繁生在梦中惊醒过来,他跑出去追,用他最快的速度去追。

他想追上那对夫妇,他不想被抛弃······

就是在那天晚上,陆繁生认清了一个现实,他发现,不管他跑得有多快,都赶不上那辆离开的火车。

夜里,风雪很大。

陆繁生孤零零的一个人,走在巷子里面。

他很想当面问清楚,他们为什么在收养他之后,又选择了抛弃他?

他一遍遍地想,是不是他做的不够好?是不是他吃的饭太多了?

如果是这样,

他会努力做一个听话的好儿子,他也可以再少吃一点饭,只要他们不要抛下他······

等到陆繁生沿着原路返回家里,房东已经把房子收了回去。

他没有地方住,只能重新走到街头巷子里面。

下雪的晚上很冷,陆繁生冻得睡不着。

附近有人养狗,一听到动静,就嗷嗷叫个不停。

他很害怕,害怕得躲进杂草堆里,听了一夜的犬吠声。

那天晚上,陆繁生没有追上抛弃他的父母。

他才五岁,已经没有家了。

······

后来陆繁生才知道,不是他不乖,也不是他吃的饭太多。

只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亲生的孩子。

对他们来说,陆繁生这个替代品没有意义了。

当他们没有足够的金钱抚养两个孩子,陆繁生,就是被抛弃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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