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最后的骑士大会
诺瓦城外。
湖边。
此地风光宜人,三条小溪从不同的方向注入湖水之中。
清晨,太阳出来之前,湖边弥漫着淡淡的雾气。高大的树木错落生长在湖泊的边缘,朝阳的光芒会让这些树木显得无比华丽,如同宫殿中漆红的柱子。如果只当这里是自然风光,那就忽略了诺曼工匠多年来的经营了。皇帝在周围设立行宫之前,此地只不过是一片荒蛮的皇家猎场。湖边的森林里面有许多鹿,如今野鹿很少了,这些鹿大部分都是圈养的,在皇帝心血来潮准备打猎的时候,养鹿人就会将它们撵进森林之中,供皇室取乐。古代的诺曼皇帝们将打猎视为主要娱乐,地位仅次于酗酒和偷情。
但是随着城市生活变得热闹精彩起来,打猎不再是皇帝们心仪的活动了。
如今的诺曼皇帝们与他们的古代亲戚不同,他们不是穿着冰冷的铠甲长大的,他们穿着丝绸、在脸上铺着时髦的滑肤粉、穿着蓬松宽大的罩衣、踩着制作考究的皮靴。围绕在皇帝们身边的,也不再是那些粗鲁直率的战士们,而是一群美貌聪颖的男男女女。曾有几位诺曼皇子因为热爱市民生活,不惜与同伴协同逃离皇宫,试图前往西方诸国成为一名自由自在的富翁。与古代的皇帝们比起来,如今的诺曼皇帝显得彬彬有礼,温柔胜过凶残,礼仪多过狂野。
打猎场也开始逐渐荒废起来。
皇帝们更喜欢从西部王国兴起的那种度假庄园。
将城堡改建成为富丽堂皇的行宫,或者干脆在领地上修建没有围墙的宫室,将宴会终年不息地开办下去,这才是皇帝们心中想要的生活。
因为皇帝们喜好上的变化,工匠们也受命开始改建诺瓦城外的这片猎场。碎石被清理了、沼泽被排干了、丑陋横生的树木被砍伐、草地被精心维护起来,务求看上去如同绿毯一般。至于点缀其中的石头小路,更是青年贵族男女们喜爱的去处――挽上情人的手,在星空下的草场上漫步,兴致来了就回到皇帝的行宫中,那里总有空出来的舒适居所供人使用。如果放在一百年前,年轻男女们就只能钻小树林了,酣畅淋漓地一身汗出来,满屁股都是蚊子咬得包,非常不体面。
不光是皇室的生活变得奢侈和细腻,诺曼帝国之内的所有诸侯,也都在开始告别冰冷的城堡,将家安置在了宽阔明亮的行宫之中。
贵族们身着铠甲的日子,还不如嫖客斋戒禁欲的时间长。
不过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诺曼皇帝竟然下令召集各地的诸侯,还邀请帝国内外的贵族们,前来参加一场骑士大会。
骑士大会。
人们想起这个词汇的时候,立刻就会想起许许多多的传奇故事。
不管是什么诺曼人,一提起骑士大会,他们就会给你讲一讲他们的爷爷告诉他们的故事:这些故事一般的主角都是乡下贵族,因为长矛挥得好,让看台上的贵妇们湿成一片,到了晚上就是乱七八糟的偷情,接着,乡下贵族就开始卷入大贵族之间的权利阴谋里,最后抱得美人归。
这些故事里面最惨的都是那些大贵族,老婆被人睡了就算了,到了最后,连爵位也被老婆的情郎拿走了。即便是这般可怜,故事的听众们却永远憎恶这些大贵族,听到他们倒霉就开心。总之,诺曼人的骑士大会,不光是一场光荣的大赛,也是一场暧昧而骚动不安的大会。
最近一次骑士大会,还是六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诺曼皇帝如日中天。
皇帝自恃皇权稳固,便胁迫选帝侯们通过了《帝国完整法案》。
法案要求,帝国诸侯们在内部纠纷之中,不得引入外国势力掺合帝国事务。
《帝国完整法案》让弱小的诸侯们感到惶恐不安,如果失去了外国的盟友,这些小诸侯在诺曼帝国境内很难立足。西部边境的小诸侯们立刻宣布这条帝国法案非法,要求皇帝废除。皇帝作为回应,扶持了自己的远亲,准备取代那些小诸侯。这个做法激怒了中立的诸侯们,包括曾经支持帝国完整法案的诸侯,这个时候也担心皇帝随时会侵犯他们的利益。
在三位选帝侯的率领下,不满的诸侯们组成了联盟,他们邀请了西部诸王国中最为强大的埃兰王国入侵诺曼帝国。
埃兰王国派出了两万六千名士兵组成的庞大军队,很快就席卷了诺曼帝国的西部边界。
诺曼帝国的军团体系可不是现在才开始瓦解的,从两百年前开始,诺曼帝国的军团就已经江河日下,最后几乎成为了贵族们的私兵,只在边境的卫戍地区,这些军团还能保证严明的纪律,在帝国内部,军团却已经不堪一击,如果没有诸侯们的军队协助,皇帝的军团甚至没有办法弄到足够的粮食和武器。
埃兰王国在最初的三年时间里连战连胜,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埃兰王国拒绝了诺曼皇帝撤回帝国法案的和平条约。埃兰国王增加了和平条款:诺曼皇帝退位,并且按照那三位选帝侯的意志,选举埃兰国王成为新的诺曼皇帝。
现在很少有人能够知道,埃兰国王究竟是狂妄、愚蠢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会提出这种要求。
那三个选帝侯的许诺,根本只是邀请埃兰国王出兵的空口许诺。埃兰国王公开了这个宣称之后,就把那三个选帝侯卖得干干净净了。诺曼皇帝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开始向诸侯们指责那三个选帝侯是诺曼人的叛徒。诸侯们的风向再次转变,他们开始支持皇帝作战了。在巨大的压力下,三位选帝侯先后声明,他们从没有给埃兰国王做出过这种许诺。团结在埃兰王国周围的小诸侯们见势不妙,在皇帝领地上洗劫了一番,就撤回了各家领地,然后派出了使者与皇帝单独恰降。
一年之后,埃兰王国的军队已经没有什么盟友了,他们也成了彻头彻尾的‘侵略者’。
诺曼皇帝艰难地从边省调集军队,最后集结了三万七千名士兵奔赴战场。
埃兰王国和他的仆从军加起来不超过两万五千人,其中许多人都是新招募的士兵,甚至还有许多稚气未脱的儿童。
大战进行的很顺利,埃兰国王被俘,签署了投降条约。除了赔偿大量的金币、归还侵占的帝国领土外,还写下了声明,他的余生都放弃竞逐皇位的活动。
就是那一年,诺曼帝国召集了各地的贵族,召开了规模空前的骑士大会。
埃兰国王虽然被俘,但也被待以贵族之礼,给予了参赛资格。不过国王名次不太好,第三场比赛的时候,就被一个罗斯骑士挑下马来。
那之后,埃兰国王失去了比赛的兴致,专心致志地勾引贵妇们去了,等到埃兰王国的封臣愁眉苦脸地凑足了赎金时,埃兰国王已经在诺曼帝国留下了许多段美妙的回忆。
埃兰国王的家族名称叫做奥尔,由于他在诺曼期间偷情太多,以至于在诺曼帝国内创造了一个私生子的旁支家族,奥尔森。
奥尔森家族颇为争气,最开始流窜各个小诸侯国的宫廷做顾问,最后慢慢地崛起,逐渐有了修道院长和卫戍领主这样的头衔,如今,在诺曼腹地的小邦黑廷,奥尔森家族甚至谋夺了邦君之位。埃兰王国的国王们对于他们的这些远亲虽然感到尴尬,但却也坦率地承认了远亲的关系,双方经常在对付皇帝的问题上眉来眼去。
埃斯墨.托利亚男爵置身在庞大的帐篷群落之中,虽然无人过问他,但他的心中却满怀喜悦。
他刚刚得到了大人物的垂青。
从布尔萨逃出生天之后,埃斯墨以为世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了:领地被唐人夺走了,老婆跟人跑了,欠自己钱的市长们翻脸不认账,埃辛城的官僚们不在乎他这个乡下贵族。
在列加斯组织诺曼人效力之前,埃斯墨就想办法凑足了赎金,带着自己的难友—――那位美貌的希尔薇雅女士,一起逃亡到了罗斯,之后又辗转抵达了诺瓦。
诺瓦城内有诺曼帝国最大的修女院,男爵为了凑足赎金,已经身无分文,他将难友送达修女院之后,就拜托修女院的嬷嬷们帮他引荐几位贵族以便他去效力。
没想到,修女们和修士们没有什么不同,修女院竟然暗示让埃斯墨男爵进献礼物。
得知埃斯墨男爵一贫如洗之后,修女院对他逐渐冷淡,最后以男人不适合留在修女院为名,将他丢到了街上。
如果那个时候有人给埃斯墨爵士一条绳子,埃斯墨一定会假装去上吊,等别人救他的时候,他再将心中的愤懑与不公宣泄出来,痛斥世人的贪婪。
难友就是难友。
不光埃斯墨被修女院扫地出门,希尔薇雅也被怀疑不贞。
毕竟从布尔萨修女院到诺瓦,一路之上,希尔薇雅都是受到埃斯墨照顾的。
修女院的嬷嬷们用怀疑而审慎的目光打量着希尔薇雅,当她说在布尔萨暴民玷污了许多姐妹,是埃斯墨爵士率领农夫们解围的时候,嬷嬷们竟然用古怪地语调说,“眼看那么多姐妹受难,为什么他骗骗救你?”
更多的刁难接踵而至。
修女院询问了希尔薇雅投效修女院的时候,家族赠产在什么地方。
既然布尔萨修女院已经覆灭,那么希尔薇雅的家族赠产,理应由诺瓦修女院接收。
希尔薇雅说她家的赠产在布尔萨行省,在提尔城外的一片庄园,不过那个庄园的土质沙化,比较贫瘠。
准备前来籍册修女长大了嘴巴,露出了一种疑惑不解的表情,“提尔城?提尔城在什么地方?是不是诺瓦城外的提拉拉镇周围?”
希尔薇雅耐心地解释了一条名叫尼塔海峡的东西,顺带解释了罗斯诸公国以及从诺瓦到边境的十六个小诸侯国的地理位置。
对地理位置毫无概念的嬷嬷虽然不知道提尔城具体在什么地方,但是她知道,修女院是没办法在那片赠产上盈利的,这就足够了。
那之后,希尔薇雅不管去什么地方,诺瓦城的修女都对她颇为冷淡,将她看做乡下来的野丫头。
嬷嬷公开嘲弄她诵祷的口音,还指出她不够虔诚,甚至不能支付体面的长袍,说她那身灰扑扑的修女袍让诺瓦修女院蒙羞。
希尔薇雅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半个月,发现诺瓦修女院根本不是归宿,反倒像个牢笼。
不久之后,几个支持新教义派的修女公开指责修女院崇拜金钱多过崇拜上帝,被执行了禁足令,被幽闭在毫无光线的暗室之中。
出于义愤,希尔薇雅站出来为那几个姐妹说话。
不过希尔薇雅没想到的是,那些受到新义派感染的姐妹们,家中大多有修女院无法拒绝的赠产,即便犯错,也只会处罚了事。希尔薇雅完全就是外人,修女院又不担心她家人索回赠产,处罚她的时候,别说禁足令了,没有打她就是好事情了。
慷慨陈词之后,希尔薇雅提着一只藤编的大箱,被推出了大门,站在了人潮涌动的街头。
在那里,她看见了落魄的埃斯墨男爵。
男爵破衣烂衫,正在以三个金币的价格兜售他的佩剑。
她看着男爵,男爵也看到了她。
两个人露出了笑容。
难友再次上路了。
希尔薇雅被驱逐出修女院的时候,几个同情她的修女偷偷告诉她,皇帝正在举办骑士大会,如果那个埃斯墨男爵真的有她说得那么能打,可以去参加比赛,说不定得到皇帝的赏赐。
在前往郊外的旅途中,希尔薇雅询问埃斯墨男爵。
“我看见你的时候,你准备把剑卖掉?”
“是的。”埃斯墨男爵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有卖成吗?”
“我一个人的时候,自然没关系。可是你在身边,卖掉剑了不安全。”
两个人接下来的时间里,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希尔薇雅浑身是灰,修女的头巾已经破旧,看起来像是农妇的头巾。
埃斯墨男爵也是灰头土脸,背后扛着巨大的藤木箱子。他好几次想坐在箱子上休息,希尔薇雅都告诉他说箱子里面装着布尔萨修女院的十字架,不能亵渎。最后埃斯墨男爵气急,把箱子抛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上去,“这该死的箱子又沉又死,压了我好些天了,让我压压它!”
希尔薇雅非常生气,推埃斯墨男爵也推不动,拿脚踢他反而自己跌倒在地。
两个人就这样走走停停,终于走到了湖边宽阔的帐篷营地中间。
与埃斯墨爵士想象的不同,这里```太整洁了。
他曾经以为,这里应该挤满了骑士和他们的侍从,人们会彼此讨论架矛的方法,谈论新来的骑士,炫耀各自的铠甲。埃斯墨并不惧怕这种场合,虽然他衣着寒酸,浑身最值钱的就是他的佩剑,但是真正的骑士是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骑士们会注重战斗经历,会关注新的武器,会讨论战场上的求生窍门。但是眼前所见,只有一顶顶奢华到过分的帐篷,就不说位置最佳的高地上那些帐篷了,即便是森林边缘的帐篷,也都用亮铜装点着帐篷架,在帐篷的边缘还点缀着丝绸与天鹅绒的彩带。
各个家族的纹章旗帜漫天飞舞,埃斯墨感到了怯意。许多家族旗帜都是他从小就如雷贯耳的大家族旗帜,那些旗帜的下面,铠甲鲜亮的骑士们脱了头盔,彼此谈笑着。每个骑士身边,都有英俊伶俐的侍从捧着剑和盾牌,更多的骑士身边,则有标致美丽的女人巧笑不停。埃斯墨爵士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骑士身边的肯定不是他们的夫人,八成是他们从各地猎获的情妇。
埃斯墨爵士突然想起了托利亚山区的时候。
那时,有人农夫胆战心惊地拜访他的时候,恐怕心中也是和他现在这样惶恐吧。
站在极远的距离上,埃斯墨爵士曾经看到过皇帝。
皇帝似乎崴了脚,在一群贵族的陪伴下一瘸一拐地朝着营地最中心的帐篷走去,不久之后,一顶软辇前来接走了皇帝。
埃斯墨看见皇帝的轿辇边上有一位骑着红马的女士,他下意识地说,“那就是皇后吗?”
埃斯墨的话语遭到了旁边一个贵族的嗤笑,“那是皇帝的情妇,春申公爵的妹妹。”
另一个贵族接口道,“那位夫人可了不起,她同时也是上一代皇帝的情妇。”
埃斯墨再一次明确了一个想法:我果然是乡下来的。
爵士带着最后的尊严,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绷紧了身体走掉了,身后的贵族们甚至没心情讨论这个乡巴佬是哪里蹦出来的。
那天晚上,埃斯墨和希尔薇雅露宿在营地的外面,连顶帐篷也找不到。
如果只有埃斯墨自己的话,他不介意腆着脸皮去求一位贵族,去侍从帐篷里面将就一个晚上。但是有了个姑娘在身边,他实在没办法带着她去挤别人的帐篷。身为男人,埃斯墨爵士太了解这些侍从的内心在想什么了。
希尔薇雅倒没有抱怨,两人靠在一起睡觉。
第二天一早,希尔薇雅说她准备去找找营地的贵妇们,看看能不能寻到帮助,她请求埃斯墨帮她擦洗一下十字架。
埃斯墨百无聊赖,太阳晒得眼皮沉,他就在湖边取出了十字架,蹲在地上,用一块粗布瘟头瘟脑的擦洗着。
不久后,埃斯墨困意袭来,就抱着十字架睡着了。
下午的时候,埃斯墨一觉醒来,被吓了一跳:他的脚边堆满了小铜币和花环,还有吃剩下的面包和肉块,甚至还有几个破碗,里面装着猪油、香肠和洋葱。
“妈的!”埃斯墨心头大怒,“我被当成募捐修士了!”
大怒归大怒,埃斯墨眼看四下无人,还是悄悄地将地上的进奉收入了囊中。
在一阵空荡荡的寂寞感中,埃斯墨目光呆滞,嚼着洋葱,等待着难友的归来。
埃斯墨终于明白了,这场骑士大会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勇士之间的对决了。营地都是武器商人、佣兵上校、军队经纪人还有诸侯国的商人团、共和国的商行成员、主教国的铸币官。皇帝召开的骑士大会,只是召集贵族们尽兴狂欢,最后征收一笔钱,用来支付战争中经费的。
不光如此,埃斯墨头脑之中,还想到了一个更加深刻的问题:这恐怕是最后的骑士大会了。
曾被世界所崇拜的骑士之道早就结束了,现在是商人和佣兵的世界。
骑士精神都已经消失了,未来的人们,也不会再举办骑士大会了。
想到这里,埃斯墨竟然有点伤感。
“来错地方了。”埃斯墨想到。
接下来,埃斯墨开始考虑一个问题:要不再假装睡一觉吧,那几头洋葱可填不饱肚子。
这个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轰鸣而来。
作为战士的本能,埃斯墨感到了危险,难道是有骑士要对他发起冲锋?
他跳了起来,在起身的同时,佩剑已经出鞘。
马蹄溅起的阵阵灰尘淹没了埃斯墨,也淹没了埃斯墨没舍得吃的猪油和香肠。
“咳咳咳。”埃斯墨在灰尘之中咳嗽个不停。
等他咳完了之后,立刻抬头看去。
红马。
马背上,皇帝的情妇英姿勃勃,她搂着希尔薇雅,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爵士!”皇帝的情妇说,“听说你和唐人打过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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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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