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隔世
埃辛城内最后一个乌苏拉士兵离开了港口。
十多艘小艇离开了码头,缓缓地靠向了停泊在洛峡中的大船之上。
唐人的领航员绕着石梯,走上了高高的灯塔。
一个诺曼看灯人将帽子举了一下,对他的唐人接班人致意,“我干了二十九年。”
随后,这个诺曼人从灯塔上一跃而下,撞在了礁石上。
四溅的血肉很快就被永不停息着翻腾的海浪吞没。
唐人领航员攀在灯塔上俯视了一下,随后就将一柄火把丢在了篝火盆中。
埃辛港对在外驻泊的乌苏拉大船发出了信号。
“离开。”
埃辛城内,唐军士兵敲响了大鼓,唐兵欢声如雷。
海峡上寂静无声,乌苏拉船在默契之中编列了队形,逐渐地撤出。
有十二艘乌苏拉大船朝着的伊兹米塔行驶而去,它们会撤走伊兹米塔自由市的乌苏拉侨民。
埃辛城有三万居民,经历战乱之后,人数竟然有增无减。
在唐军围城期间,虽然疏散了大批的饥民,但城内的人数依旧超过了两万五千人。
唐军还没有治理这样都市的经验。
一位林中学者建议焚毁埃辛城,将居民分散到各城看管。一来可以彻底瓦解诺曼帝国在尼塔的影响,二来可以杜绝饥民生变的祸患,三来可以充实各地唐城的人力。
这位学者被罚了三个月的酬奉,派去灰堡抄书了。
埃辛城投降之后,各地尚在坚守的城镇,终于丢掉了最后一丝幻想。
援兵是不会来了。
如果尼塔地区有一座城市是值得帝国大动干戈的,那就是埃辛城。如今埃辛城也被唐军夺取,那就说明帝国在短时间内,是不会再腾出手援助了。
安息人占据埃辛城的时间很短,在洛泰尔离开尼塔后不久,埃辛城又逐渐落入了乌苏拉人手里。
上一次埃辛城的陷落,也是守军主动投降献城,这让其他地区的城镇反倒有了谈资,它们开始嘲笑埃辛城是懦夫城。
许许多多的诺曼城镇,都在争夺一个荣誉头衔,那就是‘最后的尼塔人’。
这是诺曼人惯用的煽情头衔,用来嘉奖那些抵抗到了最后的城堡或者要塞。
根据唐军来看,最后的尼塔人,应该是伊兹米塔自由市的诺曼人,那里的诺曼人自始至终没有献出过城市,并且在名义上一直是帝国的属地。
各地的诺曼人则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会为了这个头衔自我感动到流泪。
尼塔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但尼塔人却多少还生活在美好的旧时光中。
有这样一个避居在修道院的诺曼骑士,他最近才拆除了山路上的石头屏障。眼前所见所闻,让他浑然觉得时间过去了数百年一样。
这个诺曼骑士避难的时候,安息人还在肆掠布尔萨行省,现在,当他再次返回领地的时候,发现安息人已经离开了。
人们告诉他,这块土地的领主换了好多次:安息人后面是罗斯人,罗斯人后面是科尔卡军人,接着是一个诺依曼家族的皇帝,随后是塞米公爵,如今则是唐人。
这个骑士的对世界的认识出现了崩塌,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记不住这些领主的名称。
骑士询问身边的一个农夫,“我现在的领主是谁?”
别人询问他的领地,骑士说了一个地名,马恩吉城外一个偏远的男爵领下的一个村庄。
农夫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了一下,“我们猜,您的封君有可能的临湖城的城守。我们不知道临湖城有没有城守,如果有的话,你可能是他的封臣,头衔叫什么唐男。如果临湖城没有城守,那你的直接封君就是唐人的大公爵。”
“唐人?”骑士愕然,“唐人怎么从春申跑来的。”
“我他妈怎么知道。”
农夫们忙着去翻地,没空理睬这个骑士。
骑士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些大胆的领民,在骑士允许之前就擅自离开。一定要找到他们的领主好好地说一说这件事情,即便是唐人成为了领主,这些礼仪和规矩也是不能变化的。
唐人封君既然能够占领尼塔,必然是相当熟悉诺曼人的习俗和礼节了,不然的话,尼塔这么多领主早就联起手来废除暴君了。
骑士拿定了注意,就跨上了马,朝着马恩吉的方向奔驰而去。
好好的马恩吉,为什么要改名叫做临湖城呢?
骑士非常费解。
骑士在越过一个又一个村落的时候,发现这些村庄安静得出奇。
过去一个村庄的农田,都只是环绕在村庄周围,路过村子的时候,村民们粗鄙笑语总是能声传很远。
独行的骑士,偶尔还能帮助一两位村中姑娘回家,只需要对她们们口称一句‘女士’,就能讨得她们的欢心,下次路过村子的时候,就能收获到意想不到的好处。
可是现在,骑士却看见村庄附近的长条形田亩几乎被荒废了。
一些唐人模样的弄人正在低头侍弄田亩,地面抽出的青苗骑士倒是认得,那是没长成的苜蓿。
还有一些别的田块,里面种的是什么东西,骑士就猜不出来的。
但是骑士却从周围宽阔的仓料房和打草场看出来了,这是一片专门种植马粮的村落。
这周围的居民肯定都被唐军强征了,一个村庄周围的土地竟然只有马料地,村民们吃什么?
骑士有些不还好意地想到,这些自大的唐人很快就要遇到麻烦了。
失去了土地的农夫各个都是难缠精。他们会悄悄地在夜幕里潜入领主的森林,在无人巡逻的时候打猎,再在晚上将猎物带出。
很快,饥饿的村民就会聚集在一起,为周围的村庄伸张‘正义’。
这些林中的盗猎者们会给自己取各种各样的名称,什么林中狂猎啦、人民之箭啦、绿斗篷啦之类的。
接着事情就好玩了。领主的巡林人会发觉这些盗猎者的踪影,随后是护林官的小队前去搜查,最后是领主调集军队,一路横穿森林,烧毁所见的聚落,将这些逃税、盗猎、走私的恶棍带回城镇审判。
骑士本人就曾经见过这些避居在森林之中的聚落。
那个时候骑士还很年轻,二三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他沿着尼塔河逆流而上,走了很久,有一天突然听见了歌声。
在骑士抵达唱歌人的地方时,几个女人发出了尖叫,接着,就有一群手持弓箭的男人冲出来,绑架了骑士。
骑士被他们蒙着眼睛,一路带到的森林的深处,随后便松开了他的眼睛。
让骑士感到好奇的是,贼巢俨然一副正常村庄的样子。
骑士看见村庄之中有猪在泥浆里面打滚,听见了狗叫声,还有一些孩子拿着木剑四处比试,喊着一些领主去死之类大逆不道的话语。
那时骑士已经见习了两年,不光学会了精湛的马术、剑术,也学会了欺骗和伪善。
他很容易就让森林聚落的人相信他是个旅行商人的雇佣骑手,家里很穷,来自贫穷的科尔卡山脉――在那里男人娶山羊为妻,女人不到成年就逃离家乡,跑到布尔萨平原上去随便找个人嫁掉。
在森林之中,人们用羊奶、李子还有桑葚招待他,还有一个春心萌动的丑姑娘缠着他,让他讲一讲护卫商队穿越沙漠的故事。
蠢娘们,布尔萨哪有沙漠!
骑士只能硬着头皮应付这些人。过了六七天后,村落之中的人询问他这个苦兄弟,愿不愿意留在森林里面,与大家一起过快活的日子。
骑士满口答应,但却说他在城内有一点事情要处理:他的母亲重病在身,如果不能为她带去药膏,她恐怕活不到明年。
森林中的人给了他药膏,派了两个机灵的小伙子跟着他。
骑士在路上找机会就杀掉了两个看守者,接着,他找到了当地的领主,募集了六十个男人,立刻反扑森林中央。
村庄很快陷入了火海之中。
骑士和另外几个骑手守在村口,一有森林匪类冲出来,他就会给他们一个痛快。
该死的领民,竟然敢侵犯领主的财产,躲在森林之中避开税务,这样的贱民,绞死多少都不为多。
经过半天的清理后,四十多森林居民成了俘虏,他们的额头上被用匕首刻上了一个斜十字。从此他们再也不能进入任何城镇了,一进去他们就会被当成盗贼逮捕,并且送回领主所在的庄园。对于领民就应该这样,指望他们安心地呆在村庄里面是不行的,他们总会找到机会搞点乱子。
最好是在这些领民一出生的时候,就给他们的脸上留下记号。听说诺曼信仰的教义刚从安息南部诞生的时候,还曾流行过一种奇怪的风俗,那就是对小孩行割礼,这个办法挺好。
森林的领主很喜欢他,当场命令他下跪,用剑拍了拍他的肩膀,册封他为骑士。
接着,那位领主带他返回了领地,又给他引荐了几位贵人:巡回法官、税务官、教长和一位来自格拉摩根的政务官。
骑士至今记得当年的那场宴会。
他从一个小小的见习骑士,突然之间,就作为一名正式的骑士,被引荐到了男爵领的上流社会。
那样的荣耀,那样的浮华,那样的迷醉。
骑士觉得,那一天的天空若是有颜色,那也该是粉色的。
女仆看起来格外美貌,男仆们个个彬彬有礼,男爵本人也比他追随的爵士更加优雅高贵――男爵扑着发粉,戴着假发,穿着丝绸外套。
对上帝发誓,男爵家所有的餐盘都是瓷器,并且在餐盘两边,还有一柄小餐刀和一枝叉子!
天主庇佑,骑士只想大喊一声,‘主所意欲的人,有福了’。
不过宴会上也有一些让人不快的事情。
有一个布尔萨小孩放屁极响,坐在桌子下面讨吃的。不管谁给那布尔萨小子一口吃的,他就放个响屁作为报答,周围的贵人们都哈哈大笑。骑士感觉他被玷污了,那天本来是他的大日子,他刚刚成为了骑士,一只脚踏入了贵族之门,他还年轻,未来前程远大。
可是在他成为骑士后的第一场宴会上,却有个臭孩子放屁不停,真是让人恼火。
他本该是整个宴会的中心的,却又被两个外来的年轻人抢了风头。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是诺曼人,说他来自诺瓦,是个贵族之子,另外一个则是个纳斯尔人。
纳斯尔是个什么乡下地方?谁在乎?
没想到,男爵对于那两个年轻人却颇为上心,一直询问他们罗斯地区的战事。
男爵对于罗斯的战事非常感兴趣,一直感叹他老了,儿子又在诺瓦城不愿意回来,不然他也要去罗斯地区一展身手。
骑士有好几次要为男爵朗诵祝福诗,都被男爵挥手撵走,像是撵一只苍蝇。
男爵一定是觉得他不如那两个罗斯来的老兵。
哼,看着那两个人的样子,也不比自己大多少么!
我可是率领了八十多强壮的战士,捣毁了领地上的一颗毒瘤!你们两个是什么东西!一个诺瓦来的小白脸再加一个纳斯尔来的混混。
骑士在心中暗暗诅咒,最好叫那诺瓦城的小白脸掐死那个放屁孩子,这样他就会被打一顿鞭子撵走,一下子就能少两个祸害。
骑士很生气。主要是因为那诺瓦来的小白脸非常英俊,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姑娘。
第二天,骑士就离开了山区,结束了旅行。
他带着骑士的荣耀返回了马恩吉。
这些年来,骑士却吃尽了苦头。
他追随的爵士一直在针对他。
那个爵士总是说他没有成为骑士的耐心和德性,一直不给他骑士之位。好吧,不册封就不册封!可是等他在托利亚山区遇到了明眼人,成为了骑士后,那爵士竟然暴跳如雷。
这种事情本来就很常见。
背着爵士接受别家领主的册封,固然有些不体面,但又不是他第一个这样做的。
那位爵士却不依不饶,在所有的公开场合羞辱他。
骑士浑浑噩噩到了三十多岁,一直没有机会—――大家都觉得他总有一天会背叛封君――才从远亲那里继承到了一个村庄。
那村庄穷得贼都不来,骑士每天在村庄里面无所事事,攒了六七年的钱,终于买来了十六套轻皮铠甲、三十面盾牌、六十柄大小武器。
英雄,一定要等待时机,一战成名。
时机终于来了,安息人入侵。
骑士立刻征发了村庄之中三十多个年轻人,沿途收编了十几个流浪汉,率领着五十人的大军越过了托利亚,雄心勃勃地出现在了布尔萨平原上。
离开山口的时候,五十多豪杰是何等的慷慨,旗帜是何等的鲜明,笑声是何等的洪亮,心胸是何等的宽阔。
然后他们遇到了安息不死军。
也挺倒霉的。
反正没有坚持多久,五十个人就不见了。
骑士本人躲在一条河道里面,河道上面是一座三角形的要塞。
安息人的马在骑士的头顶奔驰,灰尘呛得他几次想出来投降算了。也许是神灵庇佑,骑士没被发现,他昼伏夜出,沿着河道慢慢地挪动,每天捡拾鱼虾贝壳果腹,丢掉了一身的铠甲,终于像是个流浪汉一样地沿着塔拉河走到了托利亚山区。在山中,他勒索了两个逃难的教士。教士说他们的教堂正在被人围攻,请求援助。骑士可不打算去淌浑水,骑着教士的毛驴跑回了尼塔。
骑士返回了领地后,立刻就率领着领民迁入了附近的山中。
那些安息兵太厉害了。
现在骑士已经一无所有,如果领民也没有了,以后就真的论为平民了。
他学到了附近一个骑士领的做法:在一处山道狭窄的地方设置屏障,在白天的时候禁止生火,又挖好了炭窑,过了好几年的隐居生活。
骑士有些时候会想,如果这个时候突然闯入一个外人,会不会当自己是那些森林贼人呢?
许多个夜晚里,骑士爬上了树,寂寞地看着尼塔。
尼塔平原总也不太平。
在夜幕之中,时常有隐约火光,战争似乎还在继续。
最近半年以来,马恩吉附近的火光已经消失了,当初躲避来此的四百多领民,也只剩下了两百多人。
该是时候出去了,战争应该结束了。
骑士带着劫后余生的希望,破开了壁垒,隐藏了身份,朝着马恩吉飞驰而去。
唐男,被诺曼居民翻译成了唐人男爵,这个称呼很讨喜。
骑士虽然不喜欢唐人成为封君,但如果能成为唐人的男爵,那么就是在贵族之位上的进阶了。
骑士永远不可能娶到伯爵的女儿,但男爵却经常捡漏—――比如某个伯爵的女儿被搞大了肚子,为了避免蒙羞,伯爵就会考虑让一位男爵迎娶他的女儿。
骑士做着这样的美梦:他会成为唐人男爵,然后积极地帮助封君擦屁股,有朝一日,就能和某个大贵族之家缔结盟约,从此跻身真正的上流之列。
马恩吉出现在了眼前。
骑士现在的行头,恐怕和唐人的游侠儿差不多,所以他逼近城墙的时候,并没有引起警觉。
骑士靠近城门的时候,跳下了马。
他从行囊之中取出了马罩袍给马套上,又掏出了一件诺曼骑士的罩衣,从头顶盖下,先伸出左胳膊,再伸出右胳膊,最后把头钻出来。
接着,骑士在长矛上绑上了一面长长的三角旗,上面绘制着诺曼皇室鹰,最后从马臀上取下了纹章盾牌。
一名盛气凌人的诺曼骑士,逼近了临湖城城墙。
城墙上驻守的唐军士兵们有些昏昏欲睡。
临湖城周围很久没有打过仗了。
驻守此地的士兵,也逐渐换成了郡兵甚至是唐男领地的戍卫。
唐军士兵们百无聊赖,还发明了一种叶子牌,值夜的时候打得很欢。
每天,城门尉的记录都是一样的,“无事”、“如上”、“如上”、“布尔萨人酗酒斗殴”、“无事”、“如上”、“如上”。
今天。
数百唐军士兵眼睛一起发亮了。
不少的人都抹了抹眼睛,以为出现了幻觉:一个诺曼帝国骑士模样的人,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了城门口。
诺曼军人!
这个形象立刻勾起了无数唐兵本能的反感:敌人!
马恩吉城下。
骑士清了清嗓子,“吾乃```圣母啊!等一等```”
一百多唐军士兵红着眼睛,冲向了他。
骑士被赤潮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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