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三更(1 / 1)

("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转眼就到了杨老师结婚宴请宾客的这天,

阮软早上卖饭的时候,跟大家说了,中午暂不营业。

令大伙感到幸运的是,

今天有羊肉汤喝,

有羊肉粉吃,也就一个星期没吃,

大家都有些想的慌。

有客人再仔细一询问,

原来是小老板的老师要在这儿办婚宴。

“小老板真有人情味。”

“是呀,其实大家算过了,

小老板开包厢,一桌菜基本没赚钱,

还不如中午赚的多,小老板肯为了老师,放弃中午的盈利,真的很大方。”

“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那小老板的格局真的很大啊!”

一不小心,

小老板在大家心中的人格魅力又上升了,

大家都纷纷表示,让小老板转答祝福。

阮软诚心的收下了全部的祝福,

突然她灵光一闪,找了一张红纸,

在上面写了文字。

——阮家小馆全体员工携新老顾客,

祝贺杨国立老师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她把红纸放在阮妈收钱的桌子上,

先让阮妈跟小馆里的人都签了名,最后才签上自己的名字。

阮软对大家说道:“进来的顾客,签个名字,

就能送上自己的祝福。”

大家觉得这个主意特别棒,都先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有的人不会写字,就让旁边的人帮自己写。

总之,大家都想沾沾喜气。

一大早沈康来阮家小馆吃早饭,吃完了他就得出去找新闻,眼瞧着门口处很多人都弯腰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

他一打听,原来是要给小老板的老师联名送祝福。

这,不就是好新闻吗?

一来,这种祝贺方式很有趣,新闻选题肯定会过;

二来,彰显了他们连城市人民的热情,这特别符合连城日报的性质;

三来,也能趁机再宣传一下阮家小馆,这主意,不用说肯定是小老板想的,小老板现在也算是连城市有些小名气的人,她都带头尊敬师长了,其他学生看到了,一定会好好学习这种精神。

最最最重要的,他要是顺便再报道下小老板老师婚宴的情况,那这次二分之一版面,又到手了。

沈康高兴地不得了,明明刚才还在想,今天找什么选题,现在得来全不费工夫,阮家小馆还真是他的福气之地。

轮到他时,他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跟孙红梅说了声,自己能不能拍照,到时候登报。

孙红梅觉得这是个好事,同意了,大家一听要登报,原本就想着要好好写字,这下更认真了。

沈康去端羊肉粉时,顺便跟阮软提了下这事。

“我可以允许你拍照,但是能不能登报纸,等我老师来了,你得问他,要尊重当事人!”

“对对对,我一会儿就问。”

阮软想着这样送也不太好看,他们要准备菜,也走不开,于是询问沈康一会儿有没有时间,帮忙去玻璃厂买块画框,把写满祝福的纸裱起来。

沈康吃了口粉,连连点头,“没问题,交给我!”

一吃完,沈康就抹了抹嘴,朝着玻璃厂去了。

季远排在队伍末端,依稀听见前面有人说字不好看,会不会糟蹋了整张红纸,可遇都遇到了,不送个祝福也不像话。

他昨天刚开完政府会议,空闲下来,今天调休一天,早上醒来,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吃阮家小馆的早饭。

临近年尾,再加上月末,简直忙的不可开交。

算起来,他有一个星期没来了。

季远心里有些期待看到那双明亮的眼眸,他抿了抿唇,随着排队的人,慢慢往前挪。

等他站在红纸前,上面已经密密麻麻签上了名字。

他瞧着最上面那一行,依旧工工整整的字体,视线变得柔和了。

“季局,你签在上面吧,软软后面都没人签,我让他们跟在后面,他们说不合适,刚好,你签在这儿,我们这一排就齐了!”

果然,第一排阮软的后面空了一格,后面的人许是看到右边空的太多,担心后面签的人没地方了,索性又在右边另一了一列。

季远接过钢笔,在阮软后面写下自己的名字。

钢笔字十分好看,后面的人瞧见了,有个胆大的,问他能不能帮忙写一下名字。

季远摇了摇头,淡笑道:“字好不好看,不重要,最主要的是心意!”

“你说的也没错,但我怕字太丑,把这么好的东西给毁了!”

“千人千面,就是不一样,才更有意思。”季远说完,把钢笔递给下一个人,转身走向厨房。

他站在窗口处,看着她一如既往的扎了个髻,似乎有些热,只穿了件毛衣开衫,淡黄色显得脸很白皙,再加上一直有水蒸气熏着,两颊处有些绯红。

“羊肉汤,还是羊肉粉?”

季远:“羊肉粉。”

阮软听到熟悉的声音,转过头,看向他。

他今天没穿橄榄绿,穿了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加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头发散落在额头处,多了几分随性。

阮软不禁挑了挑眉梢,还挺会搭配的!

“西服外套不错!”

季远笑了笑,“送祝福的主意很不错!”

阮软瞬间破防,眉眼弯弯地笑了。

“谢谢夸赞。”她递上汤碗。

季远眼底的笑意一直没下去,接过碗的时候,伸向碗底的手指不小心压到了她的手指,因为担心怕碗里的汤汁溅出来,会烫着她,季远没有立马移开手,而是有些严肃地轻声叮嘱。

“你不要动。”

说着,他用另一只手轻轻加力,接过了碗。

“没烫着吧?”

他关切地问道。

阮软张开五指,给他看,“没呢,你快去吃吧!”

季远看到窗台比一个手掌还宽,于是建议道:“你把碗放在窗台上更合适。”

“好,一定听取季局的建议!”阮软朝他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似乎是再撒娇,让他算了,别在计较了。

季远清了清嗓子,提醒了句,“注意安全。”

端着汤碗走开了。

他没急着吃,眼瞧着她下一碗,真放在了窗台上,这才安心的开始吃粉。

他看了眼刚刚跟阮软碰过的手指,又看了眼排队的人……

等阮软忙里一阵,看向季远时常坐的座位时,那里已经换了别人。

这么快就吃完走了吗?

今天没穿制服,应该不需要上班啊。

阮软鼓了鼓脸,继续忙碌。

早饭收的比较早,小馆里开始忙中午三桌的备菜。

阮软也在厨房里跟孙绍元忙着解刀。

在她的指导外加上阮家小馆每天庞大的客流量压力下,孙绍元现在的刀功是越来越好,而且,速度也有所提升。

这点,不禁阮软感觉到了,就连孙绍元本人都有所察觉,因而他干活干的更加开心。

“季局,您怎么来了,还抱着木板。”

阮妈惊讶的声音引起阮软的主意,她放下刀,走到厨房门口,季远还真来了,胳膊处夹着一个宽度50厘米左右的木板。

“我觉得这个地方可以改造一下。”

季远走到厨房的窗户旁,把木板横着放在窗台下,搭了一个小平台。

孙红梅瞬间领悟,“这个法子好,从这儿出面方便!”

“可也不能您动手啊,绍元,来,出来搭把手!”

季远看了眼孙绍元,“他在切菜,应该顾不上。”

孙绍元脑子转的很快,连忙顺着季远的话说:“对对对,小姑,我忙着解刀呢,软软一个人忙不过来,马上就中午了,我怕一会儿来不及,兵荒马乱的。”

阮软笑着斜靠在门框处,朝季远抬了抬下巴,“好好干,干的好,中午奖励你一顿便饭!”

孙红梅听了,瞬间瞪了眼软软,“说啥呢你,人家季局很忙的,能帮你,你得感谢人家,季局,你别怪她,她被我宠坏了,有点没大没小。”

“嗯,不怪!”季远说着,朝阮软笑了笑。

阮软原本还有些看热闹的成分,可看到他的笑容,突然有些脖子发凉,她瞬间站直了身体,“我去忙了,你们自便!”

孙红梅停下了手头的事,站在季远身边,以免他要个东西,旁边没人递给他。

“阿姨,您叫我季远就行。”

孙红梅楞了下,手不自在的摸了摸头发,“啊?行吗?我是想叫你季远,就是担心有些不尊重人,但你要是这么提了,我就按你说的喊,季远!”

季远点了点头。

转身继续忙着按木板。

阮软透过窗户,看到他神情专注的钉钉子,拧螺丝钉,时而站起,时而蹲下。

以前她听过一句话,叫认真的男人最帅,她一直没领悟到这个意思,今天这么这一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阮软动作很快,三桌的食材很快就处理好了。

因为大锅里还有羊肉汤,红烧肉需要时间炖,她索性开始做红烧肉。

每当这时,她就格外想念,市政府后厨宽敞的操作台,还有型号齐全的锅。

不急,一步一步来,那些她迟早都会有的!

阮软开始沉下心做红烧肉。

等她盖上锅盖开始炖红烧肉了,她忽然想起窗边还有一个在忙的人。

人不在了……

阮软走出去一看,木板此刻跟墙面呈平行的状态,很像她在后世看到的懒人桌,用的时候推上来,不用的时候放下去。

她走过去试了下。

还真是这种设计,她用力按了一下,甚至撑着木板桌,跳了一下。

木板依旧很稳固。

“怎么样?有哪里不行,我再调整。”

季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阮软回头一看,他刚洗完手,正在用一块黑白格子的手帕擦手,手指修长,甲床边缘很整齐干净。

“非常完美,季先生,恭喜你,你过关了!”

季远眼眸处闪过一道柔光,他把手帕放进口袋,“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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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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